食税

拼音
shí shuì
注音
ㄕˊ ㄕㄨㄟˋ
“食税”基本解释

解释谓享受税赋;靠赋税而生活。

“食税”造句

1.明帝尚不忍加罪,仍令衣租食税,惟不得管属臣吏,另命国相中尉,代理国事,慎加约束。

2.列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但只能衣租食税而已,不能自置官吏;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只有岁俸。

3.1921年3月,列宁推行新经济政策,规定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允许私人开设小型工业企业等,很快取得人民支持。

4.这就使人联想到苏联的新经济政策,变余粮收集制为粮食税,极大的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扭转了经济破产的尴尬局面。

5.约公元前3000年就已经出现了税收。当时埃及法老以各种名目收税,如粮食税、进口税、牲畜税、啤酒税等。

6.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7.这样,赤贫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政府粮食税收激增,而豪门利益集团的巨额财产,则在迁徙茂陵的过程中被强行“均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