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省

拼音
shí bā shěng
注音
ㄕˊ ㄅㄚ ㄕㄥˇ

“十八省”基本解释

1.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即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沿用为中国内地的代称。

“十八省”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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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省

  • 即内地十八省,是一个历史上曾使用一个名词,指清朝将原来的明朝统治区的十五个承宣布政使司中的湖广分为湖南、湖北,南直隶(先改名为江南)分为安徽、江苏,从陕西中分出甘肃,所设置的18个省份。
  • “十八省”造句

    1.还要我,十八省,完纳粮铜;养给他,五百万,踊跃输将。

    “十八省”分词解释

    基本字义● 十shí ㄕˊ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表示多、久:~室九空。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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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 八 bā ㄅㄚˉ  ◎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面玲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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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shěng ㄕㄥˇ 地方行政区域:~份。~会。 节约,不费:~钱。~事。~吃俭用。 简易,减免:~略。~称。~写。 中国古官署名: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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