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拼音
chuán fǎ yuàn
注音
ㄔㄨㄢˊ ㄈㄚˇ ㄩㄢˋ

“传法院”基本解释

解释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传法院”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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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法院

  • 传法院,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润色文字。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

“传法院”造句

1.湘南寺、丹霞寺、铁佛寺、方广寺及传法院、黄庭观等,都是明代以前的古镡,规模大小虽不相同,但也各有佳趣。

2.其它如广浏寺、湘南寺、丹霞寺、铁佛寺、方广寺及传法院、黄庭观等,都是明代以前的古镡,规模大小虽不相同,但也各有佳趣。

“传法院”分词解释

● 传 (傳) chuán ㄔㄨㄢˊ 转(zhuǎn )授,递:~递。~输。~戒。~统。言~身教。 推广,散布: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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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fǎ ㄈㄚˇ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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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yuàn ㄩㄢˋ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子。~墙。庭~。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法~。医~。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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