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拼音
chuán fǎ yuàn
注音
ㄔㄨㄢˊ ㄈㄚˇ ㄩㄢˋ
“传法院”基本解释

解释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传法院”造句

1.湘南寺、丹霞寺、铁佛寺、方广寺及传法院、黄庭观等,都是明代以前的古镡,规模大小虽不相同,但也各有佳趣。

2.其它如广浏寺、湘南寺、丹霞寺、铁佛寺、方广寺及传法院、黄庭观等,都是明代以前的古镡,规模大小虽不相同,但也各有佳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