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

拼音
sān fǎ sī
注音
ㄙㄢ ㄈㄚˇ ㄙ
“三法司”基本解释

明清两代对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合称。专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审。

“三法司”造句

1.二十年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出系囚,送刑部审录,诏内外狱皆归三法司,罢锦衣狱。

2.唐庶人朱聿键未得诏旨私自领兵进京,这是司礼监三法司堪实,内臣以及宗人府朝议,具实定罚的。

3.朝臣纷纷上书,指责锦衣卫恣意妄行,甚至有人负气地说:“朝廷专任镇抚司,三法司可以空曹,刑官成为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