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

拼音
注音
“抢夺罪”基本解释

在我国,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不同于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犯本罪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抢劫罪处罚。

“抢夺罪”造句

1.针对关于客观条件“当场”的不同理解指出:“当场”是指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或者刚一逃离现场即被人发现和追捕的过程中。

2.为此,对刑法第269条进行完善,应以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基础,并兼容一般违法但情节严重的情况。

3.抢夺罪是介于抢劫罪与盗窃罪之间的一种罪。

4.“飞车抢夺”并非都应当以抢夺罪论处,有的是应当定为抢劫罪的。

5.至于盗窃罪与其它相关犯罪的界限,则主要对盗窃罪与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及贪污罪的界限作了论述。

6.抢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7.目前,刑法学界对造成伤亡后果的飞车抢夺行为究竟应认定为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依然存在争论。

8.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此辩解不能成立,不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所以,不构成盗窃罪,而仍构成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