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大臣

拼音
bàn shì dà chén
注音
ㄅㄢˋ ㄕˋ ㄉㄚˋ ㄔㄣˊ
“办事大臣”基本解释

解释 官名。清代在西藏、青海、新疆等地设有办事大臣,掌理当地军政及宗教事务。

“办事大臣”造句

1.西宁办事大臣是清代主管青海牧业区蒙藏事务的最高军政机构。

2.库伦办事大臣辖区的新政进展较大。

3.穆兰岱身任副都统,兼西宁办事大臣,而仿效文职,殊属非是。

4.袁世凯政府复令马福祥以西宁镇总兵兼署西宁办事大臣,马福祥仍未莅任。

5.在漠北地区,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掌管喀尔喀及唐努乌梁海,后又设库伦办事大臣

6.办事大臣另行汇报康熙,这些人是康亲王手下的人,提醒皇帝可否高抬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