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

拼音
dū chá yuàn
注音
ㄉㄨ ㄔㄚˊ ㄩㄢˋ
“都察院”基本解释

官署名。明清时的监察机构。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设都察院。专司巡按州县,考察官吏,整饬风纪。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合称科道。

“都察院”造句

1.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2.三、工部侍郎刘大人与都察院左副御史王大人于早朝途中,竞马高下,天黑路滑,不慎发生踩踏事故,幸无一人伤亡。

3.杨菊贞与杨乃武之妻詹氏和一双儿女,身背黄榜,历尽千辛万苦,走了两个月,到达北京,向都察院衙门提出了控诉。

4.他的建议得到王玑的支持,后来就成为王门讲学的惯例《王龙溪先生全集》卷二十《绪山钱君行状》及《中宪大夫都察院佥都御史在庵王公墓表》。

5.奉圣旨,着刑部及都察院将原问李吉大理寺官好生勘问,随贬为庶人,发岭南安置。

6.平乱归来,封毅勇候,入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二品。

7.咨议局联合会很快向都察院提交了一份抗议书,明白表示皇族内阁与君主立宪政体有不能相容的性质,要求朝廷迅速改正,尽快于皇族之外选派大臣重组责任内阁。

8.工部侍郎刘大人与都察院左副御史王大人于早朝途中,竞马高下,天黑路滑,不慎发生踩踏事故,幸无一人伤亡。

9.大理寺经常与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重大或疑难案件,成为三司会审。

10.直诉制度自周朝便开始存在,直到清朝所谓的“京控”,即“赴都察院、通政司、步军统领衙门呈诉”。

11.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每年两次,催告各省逾期未结的案子,并向皇帝汇报。

12.都察院副都御史杨所修上疏弹劾兵部尚书崔呈秀,太仆寺少卿陈殷,巡抚朱童蒙,工部尚书李养德。

13.明代做过都察院长官的王廷相,在一次接见新任御史张瀚时说,我昨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

14.其余掌院学士、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15.御史的工作单位叫都察院,头头是左、右都御史,副职是左、右副都御史,掌管内外监察,纠举不法。

16.他如今贵为正二品的大员,执掌都察院,任职总宪,纠纪天下百官,不可谓不显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