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知事

拼音
xiàn zhī shì
注音
ㄒㄧㄢˋ ㄓ ㄕˋ

“县知事”基本解释

解释

县知事 xiànzhīshì

[county magistrate] 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

“县知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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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知事

  • 县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为一县行政长官,国民党执政后易名为县长。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为否定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复称知事。汪伪政府建立后,由于其打着“国民政府”的旗帜,遂又改称为县长。
  • “县知事”分词解释

    ● 县 (縣) xiàn ㄒㄧㄢˋ 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姓 ● 县 (縣) xu&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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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zhī ㄓˉ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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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shì ㄕˋ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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