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吏

拼音
wén fǎ lì
注音
ㄨㄣˊ ㄈㄚˇ ㄌㄧˋ

“文法吏”基本解释

1.通晓法令﹑执法严峻的官吏。

“文法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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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吏

  • 文法吏(wén fǎ lì)是战国以来随着官僚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一种官僚类型,其主要特点是尊奉主上晓习法律并善于合乎法律规范地处理纷繁复杂的公文和具体事务。汉代称“文法吏”为“文史法律之吏”,或简称为“文吏”,是于儒生相对而称的。“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光武帝“既以吏事自婴,(明帝)尤任文法”
  • “文法吏”分词解释

    基本字义 ● 文 wén ㄨㄣˊ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刺画花纹:~身。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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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fǎ ㄈㄚˇ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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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吏lì ㄌㄧˋ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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