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议

拼音
bā yì
注音
ㄅㄚ ㄧˋ

“八议”基本解释

解释

  • 八辟。
  • -----------------国语辞典八议bā yìㄅㄚ ㄧˋ
    1. 周代为八种特殊身分者所订的减刑法律。参见「八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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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议

  • “八议"是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不能适用普通诉讼审判程序,司法官员也无权直接审理管辖,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 “八议”造句

    1.唐律有‘八议’之条,是依据《周礼》制定的,主要是矜恤其不同于一般臣子,所以特别制定‘议’法。

    2.“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八议”分词解释

    基本字义 ● 八 bā ㄅㄚˉ  ◎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面玲珑。~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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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议(議)yì ㄧˋ意见,言论:~论。提~。建~。讨论,商量:商~。会~。协~。~案。~决。~价。评论是非,多指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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