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之法

拼音
bù qǐng zhī fǎ
注音
ㄅㄨˋ ㄑㄧㄥˇ ㄓ ㄈㄚˇ

“不请之法”基本解释

解释

  • 佛教语。谓佛陀在无人请问时,随机宣说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净土法门;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意为无问自说。见《翻译名义集?十二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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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请之法

  • 不请之法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bù qǐng zhī fǎ,是指佛教语。谓佛陀在无人请问时,随机宣说的特别教旨。
  • “不请之法”分词解释

    基本字义 ● 不 bù ㄅㄨˋ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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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请(請)qǐng ㄑㄧㄥˇ求:~求。~示。~假(jiǎ )。~命。~战。~教(jiào )。~愿。~君入瓮。~缨(喻请战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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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之zhī ㄓˉ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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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fǎ ㄈㄚˇ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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