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办公事

拼音
gàn bàn gōng shì
注音
ㄍㄢˋ ㄅㄢˋ ㄍㄨㄥ ㄕˋ

“干办公事”基本解释

解释见"干办"。

“干办公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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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办公事

  • 南宋军事职官名称。简称干办官。“干办”原作“勾当”,避高宗赵构名讳改。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镇抚使、招讨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坑治、都大提举茶马、提举茶盐、主管殿前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马军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司公事等的属官。
  • “干办公事”造句

    1.后来,果然是通过虞允文的提名,四川宣抚使王炎招请陆游参加宣抚使司的工作,正式诰书到后,他的官衔是“左承议郎、四川宣抚使司干办公事、兼检法官”。

    “干办公事”分词解释

    ● 干 (?-?乾) gān ㄍㄢˉ 触犯,冒犯,冲犯:~扰。~涉。~预(亦作“干与”)。森然~霄。 追求,求取,旧指追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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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 (辦) bàn ㄅㄢˋ 处理:~公。~事。~理。 处分:惩~。法~。首恶必~。 置备:~置。~货。 创设: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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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公gōng ㄍㄨㄥˉ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正。~心。大~无私。共同的,大家承认的:~理。~式。~海。~制。国家,社会,大众:~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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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shì ㄕˋ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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