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限

拼音
gū xiàn
注音
ㄍㄨ ㄒㄧㄢˋ

“辜限”基本解释

1.古刑律规定﹐凡殴人致伤﹐官府立限﹐责令被告为伤者治疗﹐其限期称"辜限"。

“辜限”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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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限

  • 辜限,亦称保辜。中国古代法律中规定的确定殴伤他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的期限。期满后,据情定罪判刑。始见于汉。《唐律疏议·斗讼》曰:“凡是殴人,皆立辜限。手足殴人,伤与不伤,限十日;着以他物殴伤者,限二十日;‘以刃,刃谓盒铁,无大小之限,‘及汤火伤人’,谓灼烂皮肤,限三十日;若折骨跌体及破骨,无问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明清律中亦有此类规定。
  • “辜限”造句

    1.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啮雪吞毡。

    “辜限”分词解释

    基本字义● 辜gū ㄍㄨˉ罪:无~。~功(罪行)。死有余~。负,背:~负。姓。 英语 crime, c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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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字义 ● 限 xiàn ㄒㄧㄢˋ 指定的范围:期~。界~。权~。局~。~额。 指定范围:~制。~于。~期。~价(官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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