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异

拼音
hé tóng yì
注音
ㄏㄜˊ ㄊㄨㄥˊ ㄧˋ

“合同异”基本解释

解释战国惠施学派的基本观点。认为一切事物的差别﹑对立是相对的,强调差异之中有同一,并以"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题来进行论证,对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但夸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视了个体的差别,因而导致相对主义的错误。

“合同异”百科

百度百科

合同异

  • 合同异是战国时期惠施学派强调事物之间的同一性的观点。与“离坚白”相对。《庄子·秋水》:“合同异,离坚白。”《庄子 天下》所列惠施“历物十事”之第五事:“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揭示事物同异关系的相对性,有其合理因素,但夸大这种相对性,从而否认“同”和“异”概念的确定性,把“同”和“异”合二为一,引申出事物之间不存在差别,“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相对主义结论。“合同异”的著名论题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等。
  • “合同异”造句

    1.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吾自以为至达已。

    “合同异”分词解释

    ● 合hé ㄏㄜˊ 闭,对拢:~眼。~抱。珠连璧~。貌~神离。 聚集:~力。~办。~股。~资。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

    详情

    基本字义● 同tóng ㄊㄨㄥˊ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

    详情

    ● 异 (異) yì ㄧˋ 不同的:~乎。~说。~常。~己(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端(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