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举

拼音
jiū jǔ
注音
ㄐㄧㄡ ㄐㄩˇ
“纠举”基本解释

解释 1.亦作"糾举"。 2.督察举发。 -----------------国语辞典纠举jiū jǔ ㄐㄧㄡ ㄐㄩˇ

  1. 纠正举发。《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一岁且多于断狱,甚非为人父母之意也,有司其议纠举之。」《文选.任昉.奏弹刘整》:「其宗长及地界职司,初无纠举及诸连逮。」

“纠举”造句

1.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内,设人民监察机关,以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并纠举其中之违法失职的机关和人员。

2.

3.陈以信指出,民进党的说法是把“纠举”与“纠正”弄错了。

4.今天说,“法务部矫正署”后勤资源组长吴载威,任职宜兰监狱典狱长期间收受不当利益,不适任现职,遭纠举;这也是第五届“监委”通过的第一个纠举案。

5.纠举犯罪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重任,去年老虎落入柙中、苍蝇扑落拍下,鼓起了民众对于彻底铲除腐败的信心。

6.有元一代,山西地区肃政廉访司的遣使巡行、按部纠举较为频繁。

7.一些积极的学校已经让学生组成义务纠察队,随时纠举说这些话的同学。

8.王闵生转述苏贞昌的谈话,强调“本人决定不配合作秀,若因此有所得罪,要纠举、要弹劾,悉听尊便”。

9.“监察院”要纠举他们,是事后调查、非事后骚扰。

10.言官的职能主要是进行谏诤和封驳,纠举百官,肃清吏治。

11.“监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弹劾、纠举、纠正、审计权。

12.如明朝便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监察制度,当时在国子监专设1名“监丞”,其工作不在教学,而在监督师生,有“纠举惩治”之责。

13.训政时期,监察院拥有弹劾、审计、调查、纠举、建议、监试和同意等监察权。

14.御史的工作单位叫都察院,头头是左、右都御史,副职是左、右副都御史,掌管内外监察,纠举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