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拼音
liǎng shuì fǎ
注音
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两税法”基本解释

解释

  • 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 -----------------国语辞典两税法liǎng shuì fǎ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1.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两税法”造句

    1.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过初税亩、租庸调制、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诸时代,在2006年终结。

    2.如田制,他能将西晋占田、北魏均田到唐代的租庸调,由租庸调到两税法,合成一个整体,且对别人不经意的每一个细微末节体现出他的春秋笔法、史学精神。

    3.由于实施两税法、代役制和租佃制等新的经济制度,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