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

拼音
miǎn yì fǎ
注音
ㄇㄧㄢˇ ㄧˋ ㄈㄚˇ
“免役法”基本解释

1.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免役法”造句

1.熙宁免役法行,百禄为咸平县,开封罢遣衙前数百人,民皆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