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曹

拼音
mín cáo
注音
ㄇㄧㄣˊ ㄘㄠˊ
“民曹”基本解释

1.官署名。汉成帝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隋时定名为民部﹐唐高宗时避太宗李世民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

“民曹”造句

1.公诉机关指控刘富奎授意他人,打死了带头罢免他的村民曹某。

2.民曹女士上周去银行存了300元到个人账户上,令她吃惊的是,银行竟然要向她收取了6元的"点钞费"。

3.民曹明是村里的困难户,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于是申请此补助,并获批。

4.刚刚搬进廉租房的寿王坟社区居民曹桂芹说,她感觉营子区保障房的“风头”远远胜过商品房,周围炒房子的人几乎就没有,这都是政策引导得好。

5.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吏曹掌选举、斋祠;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客曹掌羌、胡朝会,法驾出,护驾;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

6.昨日,市民曹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给孩子购买了一套“小海豚儿童读物”,令他惊讶的是,书里错别字差错很低级。

7.2004年1月16日上午,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样尔村村民曹玉峰与姜士忠、赵伟邦、李杰上山捡柴时,被一只老虎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