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文

拼音
nǚ zhēn wén
注音
ㄋㄩˇ ㄓㄣ ㄨㄣˊ
“女真文”基本解释

1.女真族创制的文字。参考契丹字和汉字制成。有大字﹑小字两种。大字为完颜希尹与叶鲁奉金太祖命制造,天辅三年(公元1119年)颁行。小字颁布于熙宗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始用。传世女真文字仅一种,明代仍在使用;是大字或小字,学术界尚无定论。

“女真文”造句

1.女真文字专家乌拉熙春破译,此处岩画为距今900年前女真人用墨笔书写于岩壁上的一首七言绝句。

2.还命令完颜希尹“仿汉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创制了女真文字,使女真人结束了刻木记事的落后状态。

3.还命令完颜希尹“仿汉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创制了女真文字,使女真人结束了刻木记事的落后状态。

4.剃发变服,金世宗强制汉人学女真文,陆游诗中有:“舞女不记宣和装,庐儿尽能女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