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书

拼音
pàn shū
注音
ㄆㄢˋ ㄕㄨ
“判书”基本解释

解释 1.契约;合同。 -----------------国语辞典判书pàn shūㄆㄢˋ ㄕㄨ

  1. 合同、契约字据。《周礼.秋官.朝士》:「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书记》:「明白约束,以备情伪,字形半分,故周称『判书』。」

“判书”造句

1.判书念完,四周百姓免不了指指点点,都说这王氏不守妇道,不知好歹,害人性命,如今伏法受诛也是因果报应。

2.

3.书店不是一般的商店,以经济利益的得失来评判书店的价值,只是短视的庸见。

4.当宣判书下达之后,他一下子瘫软了。

5.1066年,名副其实的征服者William入侵英国,从海峡对岸带来了新的概念,诸如法语,末日裁判书,伽罗瓦万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