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

拼音
注音
“诉讼标的”基本解释

民事诉讼的客体,即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加以保护的法律关系或权益。与诉讼中的标的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后者指诉讼标的所涉及的实物。如分割财产的民事诉讼,其标的是财产的所有权,而标的物则是所涉及的金钱、房屋等。有些民事诉讼(如离婚)只有标的而没有标的物。

“诉讼标的”造句

1.若甲变更诉讼标的或增加备位之诉,乙可重获答辩期,对其进行抗辩。

2.传统意义上,原告资格通常要求原告人与诉讼标的有独立的、排他的利害关系。

3.第三章笔者结合审判实践中股东知情权案件的情况,从涉讼主体、诉讼标的、案件成因及结案特点等方面分析了此类案件的诉讼特点。

4.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