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司

拼音
bǎi sī
注音
ㄅㄞˇ ㄙ
“百司”基本解释

1.即百官。
2.指官员。

“百司”造句

1.百司奏事,后主常抱置膝上共决之,遂侍宠弄权,乱纲纪。

2.“刑科都给事中”在明代,六科给事中是直属皇帝的独立监察机关,主要监督六部百司

3.巢益怒,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

4.今慢官不恪,止于罚俸,宗庙所切,便委内臣,是许百司之官,公然废职,以宗庙之重,为陛下所私,群官有司,便同委弃。

5.又剽掠政府盈库,百司帑藏,抢完便放火烧毁其余的财物。网

6.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

7.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共一百六七十人,这些人通常被称为“言官”,专职弹劾百司

8.从通天元年开始,又让其处理百司奏表,参决政务,权势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