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邑
采邑(cài-) : 又称“采地”。封建社会君主赏赐给亲信、贵族、臣属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农民。受到这种赏赐的人必须效忠君主,并承担进贡和在战时提供兵员的义务;对采邑中的百姓有管辖权,并课征租税。初为终身占有,后变为世袭。中国盛行于周朝,西欧于中世纪实行。
“采邑”造句
1.公元732年,法兰克地区的一个叫查尔斯马特尔的统治者向他的下属分封采邑,感谢他们所提供的服务.
2.西欧中世纪社会各个阶层的权利源自采邑制度,各种不同的权利导致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
3.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
4.当时,采邑法庭被认为具有两种类型.
5.公元732年,法兰克地区的一个叫查尔斯马特尔的统治者向他的下属分封采邑,感谢他们所提供的服务.
6.第一章:论述第一次垦荒运动与法兰克王国采邑制的发展。
7.在资本主义产生的过程中,富裕农民经历了由采邑制度下的农民向资本主义农场主的演进。
8.普通法的硬性规定是,在让予普通采邑权的腊封书中必须载明有关继承的词句,如“继承人”或同等的词。
9.第三节,第一次垦荒运动对法兰克王国所产生的影响:促进了采邑制的发展,为封建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0.因以周太王所居地为其采邑,故称周公。
11.大夫在自家领地也不得加征,对违者将科处罚金或者没收其采邑。
12.普通采邑权在性质上,可是普通法的,也可是衡平法的.
13.中世纪的西欧在建立采邑制的过程中确立了个人联合的政体形式。
14.为了实现儒生所向往的官吏“与民同忧”的理想,他下令改变了官吏俸禄制度,官吏及各级公侯俸禄要和所在采邑辖区收成挂钩,收成好多得,收成不好少得。
15.在有条件采邑权的继承中,只有直系继承人能继承.
16.西帕希意为封建采邑骑兵,即通过军中效力以换取采邑的骑士,其采邑称为提玛尔。
17.据《元和姓纂》等史书记载,西周初年,武王不久便云逝,成王继位,但因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摄政。
18.成立的是普通采邑权还是终生地产,是整个财产法领域最棘手的问题。
19.普通采邑权反映了土地的绝对的所有权.
20.在那里王权的胜利和领主的没落并没有在采邑制的废圩上生成公民社会的基础结构,因而公民也就不可能在此后依托这种结构战胜王权。
21.关于春秋时代晋县的性质,学术界多认为是卿大夫的采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