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肆

拼音
dǐ sì
注音
ㄉㄧˇ ㄙˋ

“邸肆”造句

1.凡京师治、署、邸、肆应所为,或十条宜省其五,或三条宜除其一;及国容、戎备,在昔应多,在今宜少。

2.邸、肆应所为,或十条宜省其五,或三条宜除其一;及国容、戎备,在昔应多,在今宜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