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巴

拼音
dì bā
注音
ㄉㄧˋ ㄅㄚ
“第巴”基本解释

1.西藏地区旧官名。原为西藏部落或地方首领的称号﹐清初用以称总理西藏地方事务的官员﹐后又以指西藏地方政府所委派的地方官及中下级执事官。

“第巴”造句

1.依康熙旨意,西藏废除了摄政第巴之职位,由五位僧俗官员共同执政,称噶伦,是一种共和制,消除了蒙古人对西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