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行

拼音
dū xíng
注音
ㄉㄨ ㄒㄧㄥˊ
“督行”基本解释

1.视察;巡视。

“督行”造句

1.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不是法律监督行为,而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事实行为。

2.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军事机关的权力等。

3.你这总督行辕,还有不少李延旧人,设若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对你我,太岳兄都不利,还是快走为妙。

4.第三章:主要论述了苏维埃政权监督的内容、特点及作用,包括苏维埃代表大会监督、行政监察和司法监督三种形式。

5.时下,监督行政体系的所有一把手,已经成为反腐败的一个难点,也是非争不可的制高点。

6.借鉴行政生态理论分析我国监督行政机制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从经济、社会、沟通网络、符号系统和政治结构这五个生态要素来思考我国监督行政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7.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政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8.在他看来,监督行政体系的“一把手”,已经成为反腐败的一个难点,也是非争不可的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