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旗

拼音
èr shí sì qí
注音
ㄦˋ ㄕˊ ㄙˋ ㄑㄧˊ
“二十四旗”基本解释

1.清代军队编制,将统辖的蒙族和汉族军队,分别编为蒙古军八旗和汉军八旗,与原有满族八旗,共为"二十四旗"。清昭槤《啸亭杂录.八旗之制》:"其后归附日众,乃析为八。以本部所属者为满洲,蒙古部落而迁入者为蒙古,明人为汉军,合为二十四旗,制度备焉。"参阅《清文献通考.兵一》。

“二十四旗”造句

1.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