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籍
拼音
fù jí
注音
ㄈㄨˋ ㄐㄧˊ
“附籍”基本解释
1.附入本地户籍的外地人。
“附籍”造句
1.他们积极在当地购置产业,建筑房屋,营造坟地,以求取得附籍或寄籍权。附籍造句
2.贱民没有资格编户,只能附籍于主家。
3.陈幸,字明遇,本籍苏州府人,也在本籍任过县丞,但后来与人官司纠葛不清,一怒之下,附籍常州府,便举家迁到了这江阴县中。
4.一是就地安置附籍,二是全部遣返。
5.在人口迁徙方面,明朝可谓殚精竭虑,采取各种措施处置流民、移民问题,比如规定严禁擅徙流亡、流民附籍安插等等。
6.“凡有递转文字到,铺司随即分明附籍,速令当该铺兵,裹以软绢包袱,更用油绢卷缚,夹版束系,赍小回历一本,作急走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