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宪法大纲

拼音
注音
“钦定宪法大纲”基本解释

1908年清政府为维护封建统治制订颁布。包括“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规定保留君主专制特权,皇权不可侵犯,人民权利可以诏令限制。同时又规定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但并无真正的公民权利。

“钦定宪法大纲”造句

1.1908年8月,政闻社因“明图煽动,扰乱治安”的罪名被查禁,同时,朝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正式宣布预备立宪,预备期为9年。

2.在1907年,清政府提出要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咨议局,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