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而用之

拼音
bù dé yǐ ér yòng zhī
注音
ㄅㄨˋ ㄉㄜˊ ㄧˇ ㄦˊ ㄩㄥˋ ㄓ
简拼
bdyey

“不得已而用之”基本解释

不得已而用之

【解释】用:使用。没有办法,只好采用这个办法。

【出处】《六韬·文韬·兵道》:“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示例】且兵者凶器,~。 ◎宋·孔平仲《续世说·直谏》

【语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含贬义

“不得已而用之”造句

1.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2.轻易言战者,往往不知战、不善战;擅战者,往往不知“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的道理。

3.兵着不祥之器非不得已而用之,用之必胜。

4.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5.尽管同是对军事感兴趣,但美国军事迷的政治观点五花八门,有些激进主义的军迷认为“先轰炸,再问话”,而保守一些的则认为“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6.中国的传统军事理论主张“义战”、“慎战”和“胜战”,强调为和平、为正义而战,强调“兵者,国之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

7.“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特别强调“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

8.夫兵不得已而用之,故戢而时动。

9.刑罚的严厉性及其功能局限性决定了它只能是最后的制裁手段,只有在其他社会规范调整手段不力时,才能不得已而用之

10.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

11.“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12.兵乃世之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闻之不详。

13.中国的传统军事理论主张“义战”、“慎战”和“胜战”,强调为和平、为正义而战,强调“兵者,国之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

“不得已而用之”分词解释

基本字义 ● 不 bù ㄅㄨˋ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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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dé ㄉㄜˊ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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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 yǐ ㄧˇ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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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字义● 而ér ㄦˊ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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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字义● 用yòng ㄩㄥˋ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可供使用的:~品。~具。进饭食的婉辞:~饭。花费的钱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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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字义● 之zhī ㄓˉ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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