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之契
“金兰之契”基本解释
金:比喻坚;兰:比喻香;契:投合。指交情投合的朋友。
“金兰之契”成语解释
【解释】金:比喻坚;兰:比喻香;契:投合。指交情投合的朋友。 【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山公与嵇阮一面,契若金兰。” 【近义词】莫逆之交、患难之交 【反义词】酒肉朋友 【语法】偏正式;作宾语;指情投意合的朋友或结拜弟兄金兰之契
“金兰之契”造句
1.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力赞颂的。
2.人们对刘、关、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力赞颂的。
3.抗战时,阎玉德又与国民党汲县县长介景福结金兰之契,介景福委阎玉德汲县常备大队长之职。
4.关、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力赞颂的。
5.——这决定着交友的对象,是真正的金兰之契、良师益友,还是所谓的酒肉之徒、狐朋狗友。
6.关、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为赞颂的。金兰之契
7.爰志同道合之心,完异姓金兰之契。
8.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为赞颂的。
